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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湟源县审计局  日期:2018-09-19  信息员:李梦媛  签发领导:丁学海  浏览:0次  打印

    为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湟源县审计局对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货币化安置、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重点调查了湟源县住房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等有关部门,延伸调查了9个乡镇23个村107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对6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实施基本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根据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数据,2017年,我县级财政共共筹集和安排安居工程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963.3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8773.95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88.4万元),2017年我县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50套、基本建成任务2084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500户,分别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100%、109.68%、100%。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县人民政府及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各类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组织领导到位、前期准备到位、资金筹措到位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保障人群规模不断扩大。

    湟源县人民政府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等方式,有效满足不同层次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城镇住房保障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2017年171户保障对象有序退出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1023户,比2016年底提高18.53%实际改造农村危房1500户。

    (二)安居工程住房有效供应明显增加,改善了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推动了精准脱贫攻坚战顺利实施。

    2017年,湟源县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续建棚户区改造项目964套、公租房续建项目1120套;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改造牧校南侧棚户区50套全年分配入住1614套,其中公租房871套,棚户区安置住房743套;全县162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住上了安全房,户均享受2.5万元的危房补助,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提升,有力推动了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实施。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同时得到改善,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不断健全。

    (三)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力,促进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2017年,湟源县安居工程开工和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100%、109.68%,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面积达11.54万平方米城镇保障性住房2017年新增保障住房困难家庭700户,推进了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全覆盖。同时加大安居工程相关的基础设施投入,使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明显提升。

    (四)安居工程建设拉动投资消费和带动就业,对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城镇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达6474.9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4488.4万元城镇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投资完成额分别达到13114.46万元、6474.42万元;完成货币化安置39户; 国家开发银行自2014年起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城镇安居工程提供银行贷款9.2亿元,至2017年末贷款本金余额17543万元此外,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吸引市场资本投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形成商业助力,为拉动消费、带动就业、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公租房租金收入245,720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教育局和大华工业园区公租房租金收入245,720元(其中:教育局121,750.00元、大华工业园区123,970.00元)未上缴财政,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部分分配入住的公租房未收取租金。

    2017年湟源县分配入住的公租房未收租金603,698.65元,其中: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28,992.65元,教育局60,250.00元,城关镇411,516.00元,大华工业园区2940.00元。

    3、保障性住房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保障性住房资金未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同该单位其他专项资金共用一个银行存款账户,造成保障房资金管理混乱,利息收入无法单独计入等。此问题在每年的审计报告中都进行了反映,但未引起该单位足够的重视。

    (二)工程建设方面问题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竣工决算滞后。

    2008-2017年,湟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1个。截止2017年12月底,已竣工的16个项目均未进行竣工决算,安居工程竣工决算工作滞后。

    (三)任务建设方面问题:湟源县城台片区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项目152套批复三年以上未建成。

    经审计抽查,湟源县城台片区棚户区改造公租房项目于2014年9月批准建设,建设408套,总建筑面积为45993.48平方米;A区152套于审计日仍处于基础阶段,造成工程迟缓。主要原因是由于拆迁范围大涉及拆迁住户较多,部分住户拆迁困难造成拆迁进度缓慢同时加之周边小区住户对该工程实施造成的不便存在不满,多次阻扰施工等多种原因。

    (四)违规分配住房保障待遇

    2017年,湟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将不符合条件家庭16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16套,其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公安车辆信息登记购车20万元以上的有12户分配12套;登记购车2辆以上的3户分配3套;既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在公安车辆信息登记购车又领取低保补贴家庭1户分配1套,领取低保补贴5305.00元(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截至2018年8月底,县住建局整改以往无专户核算问题于今年4月在建设银行开设了保障安居工程专户;督促编制了已完工16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收缴入库应缴未缴及应收未收的公租房租金62.36万元;追回补贴补助0.53万元;取消保障资格和调整保障待遇101户;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8套;督促推进152套公租房工程进度预计年底完工;同时完善修订了《湟源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工作方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制度,促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规范运营。。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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