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政办〔2018〕23号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湟源县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
目标责任书暨工作任务分解细则》的通知
各公共机构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加快建设绿色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机关,按照今年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我县节能工作列入2018年度县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湟源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和《湟源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及工作任务分解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公共机构单位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加强对节能工作的指导、监管,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抓紧制订工作计划,有序有效开展工作,于4月10日前将目标责任书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节能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湟源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
2.《湟源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及工作任务分解细则》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湟源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
(2018年度)
湟源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湟源,推进“绿色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国管局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现将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分解到你单位,要层层抓落实,切实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
一、明确工作目标。按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需实现人均综合能耗指标下降2.13%,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人均用水下降3.5%的目标。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节能工作年度实施方案、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本级及下属单位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实现既定的节能目标。
二、按时报送数据。根据《西宁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实施方案》(宁节能办发〔2017〕9号)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数据(次月15日前报),不得漏报、迟报,确保能耗统计数据填报无死角。建立各类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帐,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工作专项抽查,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化,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统计工作效率。
三、开展能源审计。根据《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能源审计工作,及时分析掌握本单位能源管理水平及用能状况,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挖掘节能改造潜力。完成单位:各乡镇、财政局、农林牧局(含下属单位)、水务局(含下属单位)、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教育局(含下属单位)、卫计局(含下属单位)、公安局(含下属单位)。
四、推进分项计量。2018年对各公共机构所属单位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及其他用能部位进行分项计量,初步实现能耗监控平台数据信息的网络互联互通﹙需使用带485接口的水、电表﹚。完成单位:各乡镇、环保局、公安局、档案局、卫计局(县医院、中医院)、教育局(5家学校)。
五、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做好6月中旬“节能宣传周”及“全国低碳日”的主题宣传活动,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各公共机构单位按县节能办要求,指派用能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国管局举办的公共机构远程培训,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六、加快节能改造。根据能源审计情况实施节能改造,由各公共机构单位结合实际提出节能改造方案,逐步逐项实施节能降耗项目。
七、建设“绿色节约型机关”。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持续开展绿色节约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考核方式:2018年县级节能考核实行年底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单位每月能耗数据上报、日常管理、宣传培训、节能改造等情况综合评定,每季度要将节能工作开展情况报县节能办,一同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日常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
节能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签署单位留存,对照履行;一份由县节能办留存,对照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
湟源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责任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湟源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及工作任务分解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