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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湟源县2018年“厕所革命” 农村户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湟源县政府办  日期:2018-12-17  信息员:马静  签发领导:孟宗勇  浏览:0次  打印

    源政办〔2018〕107号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湟源县2018年“厕所革命”

    农村户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及垂直管理单位:

        现将《湟源县2018年“厕所革命”农村户厕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湟源县2018年“厕所革命”农村户厕

    建设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2018年“厕所革命”农村户厕建设的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厕所革命”相关要求和县委十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把“厕所革命”作为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的生动实践,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布局、有序推进原则,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多层次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工作,为建设美丽幸福湟源提供坚强保障。

    二、建设目标

        通过“厕所革命”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农户厕所无害化、生态化进程,助推城乡文明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质升级。确保2018前完成在具备供排水管网设施的地区,新建541座农村户厕年度任务目标。

    三、建设任务分配

    根据我县农村户厕工作需要,将2018年农村户厕项目任务分配如下:

    东峡乡308座、日月乡68座、和平乡165座,合计541座(具体分配表见附件)

    四、项目建设时限

    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任务。

    五、项目组织管理

    为加强“厕所革命”农村户厕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村户厕项目工作质量,成立湟源县农村户厕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杜培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爱卫办主任

    副组长:杨啟成  县发改局局长

            徐芳元  县财政局局长

            王燕珍  县卫计局局长

     员:杜田奋  东峡乡党委书记

            王德军  日月藏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跃升  和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县住建局局长

    刘清明  县城管局局长

       县爱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指导组和项目验收组,负责对项目组织实施全程督查、技术指导及评估验收。

        专业技术指导组:组长张宗(县爱卫办副主任),成员王发辉(县疾控中心主任)、葛月娟(县爱卫办工作人员)  

    项目验收组:组长王燕珍(县卫计局局长),成员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爱卫办及项目实施乡镇相关人员组成。

    六、卫生户厕建造技术要求

    (一)卫生厕所类型

        根据我县冬季漫长,干旱少雨特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及城乡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情况,2018年在具备供排水管网设施的行政村新建完整上下水道水冲式厕所。

    (二)卫生户厕建造要求

    依据《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19379-2012)》,附建式厕所应用模式(户厕建在住宅内为附建式户厕)为砖混结构水冲式卫生厕所(水冲式厕所须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

    1.附建式户厕的建筑要求:

    1)厕屋建筑面积4㎡;

    2)厕窗、门有防蚊蝇措施;

    3)便器:陶瓷坐便或蹲便器;坐便器高度350mm;宜设置男用小便设施。

    4)应设置人工照明、通风设施、洗手设施。

        2.建厕选址要求

    1)根据当地居民住宅建设实际,修建附建式厕所。

    2)新厕建好,经验收合格后使用。同时,拆除或封填旧厕,不应继续使用。

    3.完整上下水道水冲式厕所建设技术要求

    1)厕屋、门窗、墙面、地面要求:厕屋建筑面积不低于4㎡,厕室高度、墙体与住宅一致;厕门高×宽为180×70cm,如使用的厕屋门需要安装玻璃的,应及时安装;厕窗高度以150-170cm为宜,及时安装玻璃或纱网;厕室内墙壁贴墙面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板砖,且必须防渗漏处理;厕屋须安装吊顶。

    2)人工照明、通风设施、洗手设施要求:人工照明大于等于40lx(勒克斯,照度单位,1勒克斯相当于一根蜡烛的亮度);通风设施为自然或机械通风,机械通风满足换气次数6次∕小时;设置面盆,安装有上下水。

    4.户厕管理维护要求

    1)应保持厕屋内清洁卫生,厕室地面无积水、无垃圾;便器无粪迹、尿垢、杂物。

    2)附建式户厕内部须设置贮水设施、盛水容器、纸篓和清扫工具,以便维护户厕的清洁卫生。

    3)农村户厕应按要求使用并定期维护。

        七、项目监督与评估

    “厕所革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工作,由县发改局、县爱卫办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和项目监督、督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本辖区农户卫生厕所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一)县发改局、县爱卫办负责对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技术指导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

    (二)各乡镇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管理与技术监督,建立详细的卫生户厕家庭花名册,到户款项或物资要有领取人签名,做到花名册内容与现场实际修建情况相符,对款物发放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实行建厕钱物统一管理和使用;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建设质量与完成时限。

    八、工作要求

    (一)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各项目实施乡镇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管理、检查、技术指导和总结报告等相关工作。

    (二)各项目乡镇针对目标任务,按照整村推进、集中连片、一户一厕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工作。为及时掌握农村户厕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自工作方案下发开始,各项目乡镇要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月报表,在每月20日前,将农村户厕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县爱卫办,县爱卫办汇总审核后,每月25日前报送县“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爱卫办。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要求在每座户厕上标注“厕所革命——2018年第XX号”字样,户厕排号以自然村纵向或横向顺序排列。

     

    附件:1.湟源县2018年“厕所革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任

            务计划分配表

    2.《湟源县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督查制度》

    3.《湟源县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image.png


    附件
    2:

     

    湟源县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督查制度

     

    为推进我县农村户厕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农村户厕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加快农村户厕建设进程,根据目前我县农村户厕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职责

    (一)县发改局、爱卫办负责督导检查全县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技术指导、考核验收。

    (二)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内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的建设及技术指导、相关健康知识宣传、督导检查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二、督查内容

    (一)重点是“五查五看”即:各项目乡、镇组织机构,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是否做到了人员、机构、补助“三落实”,是否与各项目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施方案,是否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实施计划;动员部署,是否召开各项目村农村户厕建设动员会,农户是否了解了相关农村户厕建设的基本知识;氛围营造,是否提高了农户农村户厕建设的积极性;施工质量和进度,是否符合技术方案要求,能否达到卫生户厕效果。

    (二)各相关乡镇督查辖区内农村户厕建设工作。重点是“三查三看”即:各项目村组织机构,村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抓,项目补助资金是否足额发放到了农户;氛围营造,宣传动员是否家喻户晓,农户对农村户厕建设的积极性是否提高,农户是否掌握了相关农村户厕建设的基本知识和正确使用与维护;施工质量和进度,是否符合技术方案要求,能否达到卫生户厕效果。

    三、督查要求

    (一)实行县、乡镇两级督查通报制。

        (二)县发改局、县爱卫办在项目实施期间每两周对项目乡镇进行巡回督查一次,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督查结果上报市爱卫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乡、镇在项目实施期间每周对项目村进行巡回督查一次,并对督查情况在全乡、镇办进行通报,督查结果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县爱卫办对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的档案管理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附件3:

     

    湟源县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农村户厕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农村户厕建设进程,确保农村户厕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并发挥其对防控粪源性传染病的传播、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作用,根据全国爱卫办《农村户厕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湟源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工作职责

    (一)县发改局、县爱卫办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农村户厕建设工作,协调卫计、财政、住建、农林牧、环保等爱卫办成员部门共同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工作。

    (二)县发改局、县爱卫办负责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县爱卫办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农村户厕建设计划、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技术培训与健康教育

    (一)县爱卫办负责农村户厕建设技术培训、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组织技术部门,动员社会力量,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农村户厕建设活动。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农村户厕建设技术培训工作,包括对施工单位与个人、检查验收人员、基层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相关的健康教育工作,粪便无害化效果监测与卫生学评价等。

     (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健康教育机构要充分利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村户厕建设相关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促进群众自我管理、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等健康行为的形成。

    (四)技术培训内容包括:粪便无害化原理、厕所建造技术、厕所使用与管理要求、厕所建造质量的现场检查与验收方法、厕所的卫生学评价方法、农村户厕建设与肠道传染病等防控相关卫生知识及传播技巧等。

    三、质量管理

    (一)县发改局、县爱卫办负责监督本地区农村户厕建设的工程建设质量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本辖区农村户厕建设工程质量,坚决做到承担厕所建设的单位与个人、在持有资质证明前提下,必须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承建经营活动。

    (二)选择整体结构式预制产品,需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安全性检测、评价。

    (三)厕所的结构、材料均应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19379-2012)的规定,不得任意改变规范技术要求及施工质量。

    (四)企业参与产品供投标时,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和样品。中标产品在未经申报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改变产品的质量。

    四、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一)县发改局、县爱卫办负责对本地区农村户厕建设的督导检查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开展“两级”(即:县级、乡镇级定期督导检查与技术指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农村户厕建设的考核验收。县爱卫办对督导检查结果逐级每月与施工进度同时上报市爱卫办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爱卫办定期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考核验收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培训示范、健康教育计划与内容、经费使用等;

    2.技术资质:审核图纸、使用材料质量、工程队资质或施工人员培训情况;

    3.质量评估:检查建厕选址、建造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4.使用管理:厕所的正确使用与管理状况;

    5.群众调查:农户对农村户厕建设防病知识的知晓率、卫生行为的形成率、对农村户厕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五、综合与长效管理

    (一)农村户厕建设工作实施档案管理。档案包括:组织机构与管理、技术培训、健康教育、效果检测记录等。对新、改建的户厕建立电子户籍管理,动态掌握农村户厕分布情况。

    (二)建立奖惩制度。县发改局、县爱卫办定期对农村户厕建设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县爱卫办定期对按时完成农村户厕建设任务、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随意改变计划、未完成农村户厕建设任务、重复建设或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县爱卫办要结合新农村规划、疾病防控工作,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加强农村基本卫生实施建设和卫生管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从源头上防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四)建立农村户厕建设可持续管理运行机制、奖金投入机制,加强农村户厕建设应用的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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