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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湟源县国有林场改革 自查评估情况》的报告

    来源:湟源县政府办  日期:2018-12-17  信息员:马静  签发领导:孟宗勇  浏览:0次  打印

    源政办2018117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湟源县国有林场改革

    自查评估情况》的报告

     

    市国有林场改革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国有林场改革验收办法》,我县对辖区国有林场进行了自查评估,全县2个国有林场改革目标基本完成。现将自查情况随文呈上,请审示。

      

    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湟源县国有林场改革自查评估情况

     

    一、国有林场改革总体情况

    全县现有国有林场2个,分别是湟源县东峡国有林场、南山国有林场,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110.58万亩。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和省、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及评估验收方案,完成了国有林场性质的界定,我县国有林场均为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的一类事业单位,有编有岗,落实了国有林场的法人制,林地已全部完成确权发证;提前完成了国有林场政事分开,国有林场均不承担社会服务职能。同时积极争取国有林场改革资金,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场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国有林场改革具体情况

    一)国有林场“三定”

    1.国有林场定性

    湟源县2个林场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事业性质国有林场编制核定

    东峡国有林场: 湟源县东峡国有林场成立于1975年,1998年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区实施禁伐政策后,1999年东峡国有林区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现有事业编制9个。

    南山国有林场: 南山国有林场成立于2002年,为农林牧局下属具有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6个。

    3.经费保障

    全县2个国有林场编制内人员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

    (二)公益林管护机制

    东峡国有林场:建立了县人民政府县农林牧局国有林场管护站四级管理层级,采取购买服务为主的天然林日常管护机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东峡国有林场管护人员39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19名),主要从事东峡、城关、和平3个乡镇7.9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所有护林员均签订了管护合同,明确了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南山国有林场:建立了县人民政府县农林牧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和行政村村护林员四级管理层级,采取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日常管护机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南山国有林场管护人员538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309名),负责全县9个乡镇集体或个人的102.68万亩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及国家级公益林经营管理工作。所有护林员均签订了管护合同,明确了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

    1.森林面积和蓄积增长

    根据《湟源县2014年森林资源调查报告》,湟源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57.55万亩,其中有林地5.68万亩,疏林地0.33万亩,灌木林地98.54万亩,未成林地11.89万亩,宜林地等其它林地41.1万亩;森林覆盖率33.6%,活力木蓄积量66.07万立方米。目前已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项目的林地管护面积为110.58万亩,全部由东峡、南山两个国有林场经营管理。

    东峡林场:管护面积7.9万亩,活力木蓄积量56.87万立方米。

    南山林场:管护面积102.68万亩,活力木蓄积量9.2万立方米。

    2.林地性质、范围、用途稳定

    改革期间,全县2个国有林场林地性质、范围、用途稳定,均未发生违法违规流转、占用、侵占调拨国有林场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事件。

    3.森林资源档案建设

    全县2个国有林场均建立了森林资源档案,森林资源家底清楚。

    4.森林经营管理制度

    2018516日公开招标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勘察调查设计院负责编制《湟源县东峡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18-2027年)》和《湟源县南山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18-2027年)》,方案编制经费由县财政列支,目前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待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批复实施。

    四)政事分开

    1.落实法人自主权

    全县2个国有林场均拥有独立法人,落实了林场法人自主权;根据林场层级和管辖面积等实际情况拥有较大财务自主权限;根据林场实际需要,有设置内部科室或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变更相关设置的权限。

    2.实行公开招聘

    林场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实行公开招聘。

    五)事企分开

    1.场办企业实行独立法人运作

    全县2个国有林场均无场办企业。

    2.场办学校、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

    全县2个国有林场均无场办学校、医院。

    3.理顺代管乡镇、村关系

    全县2个国有林场均不承担代管乡镇、村等职能。

    4.“收支两条线”管理

    湟源县2个国有林场无经营收入,不存在收支两条线事宜。

    (六)职工保障安置

    1.富余职工安置

    全县2个国有林场均不存在富余职工。

    2.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全县2个国有林场在职职工均全部落实了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

    3.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4.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5.工伤保险

    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6.失业保险

    2个林场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未缴纳失业保险。

    7.信访处置

    改革期间,全县2个国有林场均未发生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上访案件。

    (七)基础设施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东峡国有林场: 2016年,利用52万元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完成了东峡国有林场防火器材库、森防器材库及办公基础条件改善等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东峡国有林场争取资金205万元,20184月启动了国有林场苗圃基础设施建设,预计9月底前完工。2018年,利用9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完成了办公楼屋面、场部地坪等维修工程;投资16万元实施2017年新增天保工程管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了3个管护房水电路基础设施及“三防”预警系统建设

    南山国有林场: 2015年,湟源县南山国有林场争取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200万元,配套完成了湟源县北极山公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利用89.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基金,新建管护房3个,维修管护房18个。

    2.道路规划

    东峡国有林场:林场道路已纳入湟源县乡村公路建设规划。

    南山国有林场:林场道路已纳入湟源县乡村公路建设规划。

    (八)财政金融支持

    1.财政支持

    县财政兑现了国有林场干部职工基层工作补贴,3年来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苗圃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

    2.金融债务化解

    东峡国有林场: 2004年,因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东峡国营林场向湟源县农业银行申请贷款46.6万元。截止2015年,欠贷款本金29万元,利息29.2万元,共计58.2万元。2015年底,经与县财政、县农业银行协商,由县财政偿还本金29万元,利息予以减免。

    (九)人才队伍建设

    1.岗位设定

    东峡国有林场:核定人员编制9个,实有职工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名(林业高级工程师1名、林业工程师2名、助理林业工程师3名),管理岗位1名,工勤技能岗位1名。

    南山国有林场:核定编制6个,现实有职工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名(林业高级工程师1名、林业工程师1名、技术员1名),管理岗位2名。

    2.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东峡国有林场: 林场人员按管理、管护、生产等,以按需定岗,按岗定员、定任务,量化管理,制定了国有林场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和管理合同书,落实了工作责任,分解了生产任务。

    南山国有林场: 林场人员按管理、管护、生产等,以按需定岗,按岗定员、定任务,量化管理,制定了国有林场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和管理合同书,落实了工作责任,分解了生产任务。

    (十)职工满意度

    东峡国有林场: 职工满意度100%

    南山国有林场: 职工满意度100%

     

    附件:1.湟源县东峡国有林场改革验收指标和评分表

    2.湟源县南山国有林场改革验收指标和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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