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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湟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 举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湟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日期:2019-01-29  信息员:周大娟  签发领导:占亚冬  浏览:0次  打印

    关于湟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

    举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正确引导群众反映问题,现将湟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程序及方式告如下:

    一、监督对象
       (一)纪检监督对象:全各级党组织、党员。

    (二)监察对象: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受理事项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七)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

    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事项,以及属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信访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三、受理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信访举报。请按照被反映人的级别和属地,向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不要多头举报、越级举报。

    县纪委监委受理:对县委管理的乡科级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员会主任有关问题的举报;对县委工作部门,乡镇党委、纪委,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等党组织有关问题的举报;对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县所管辖乡镇以及以下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举报。

    乡镇纪委监察办受理:乡镇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包括站所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举报。

    四、注意事项

    )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方式进行,提倡实名举报。来访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反映问题应明确被反映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等),准确反映问题(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违法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违法金额等),详细提供证据材料、照片或录音视频等附件信息,注明举报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举报受理和承办部门对举报内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

    五、举报地址、电话及网址

    湟源县纪委监委地址:西宁市湟源县建设西路76号湟源县纪委501室,邮编:812100,举报电话:0971-2433114

    城关镇举报地址:北大路452号(城关镇纪委监察办)

    大华镇举报地址:拉拉口村192号(大华镇纪委监察办)

    和平乡举报地址:茶汉素村297号(和平乡纪委监察办)

    日月乡举报地址:兔尔干村239号(日月乡纪委监察办)

    东峡乡举报地址:石崖庄村95号(东峡乡纪委监察办)

    波航乡举报地址:波航村44号(波航乡纪委监察办)

    申中乡举报地址:卡路村179号(申中乡纪委监察办)

    巴燕乡举报地址:巴燕村212号(巴燕乡纪委监察办)

    寺寨乡举报地址:小寺村105号(寺寨乡纪委监察办)

    网络举报: http://qinghai.12388.gov.cn

    特此通告。

    中共湟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湟源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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