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坚决防止疫情传入我县。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生猪非法调运专项整治活动。
6月21日,我县执法人员在大华镇池汉村发现一辆银白色微型小货车,正在贩卖车内仔猪,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车辆未备案登记,车内装载的10头仔猪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仔猪未佩戴防疫标识,货主自称这批仔猪是从互助县东山乡收购的,但不能提供有效来源证明。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青重防办(2019)17号文件要求,执法人员当日对该批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自行承担,同时对货主进行了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及其产品调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检疫监管工作力度,严格处置涉嫌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行为,加强防控工作,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疫情传入和发生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