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2019年湟源县农田水利及农村人饮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的请示》(源水〔2019〕161号)收悉,经县涉农资金项目审查会(2019年8月27日)研究,同意《2019年湟源县农田水利及农村人饮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资金筹措
2019年湟源县农田水利及农村人饮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总投资2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用于人饮设施维修养护),省级财政资金105万元(用于湟海灌区、民营灌区及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二、编写依据
依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水总〔2015〕315号)等文件。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19年9月-11月
四、主管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水利局 李进玺
五、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董守云
六、建设地点及主要内容
维修养护泵站4座、淤积坝8座、堤防工程21公里;维修养护湟海渠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区高效节水灌溉管道300米、斗渠21条4.1公里,民营灌区支渠9条10公里,各类管、渠道建筑物66座,并在7个乡镇22个行政村维修改造进水口、蓄水池等147处,更换Φ32-90PE管8.296公里、 DN125跨河钢管245米,维修机井房1座,更换水泵1台。
七、项目效益评价
项目竣工后,公益性维修养护工程堤防可有效保护周边约4.3万人、2.2万亩农田和部分林地安全,淤地坝可拦淤400万立方米左右;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将促进粮食年增产约601万千克,实现年节水约590万立方米;人饮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进一步保障全县7个乡镇22个行政村5083户19710人的饮水安全。
八、组织管理
严格按照项目程序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实施,实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项目监理制。县水利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设立专账、专款专用,并督促实施单位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归档工作。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委托有资质、各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并做好绩效评价等后续管理工作。
此复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