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湟源县委《关于霍鹏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源委〔2020〕54号)文件,决定:
霍 鹏同志兼任湟源县人民街片区旅游开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十妹同志任湟源县统计局副局长。
免去
陈 毅同志湟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队长、四级警长职务。
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