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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2019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县审计局  日期:2020-11-06  信息员:沈燕莹  签发领导:徐文来  浏览:0次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审计署工作安排,湟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514日至202065日对湟源县2020年第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稳投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本次重点对我县大华镇生活垃圾填埋及配套收集转运设施项目、湟源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湟源公交客运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个项目资金进行了抽查审计,3个项目总投资为17,980.68万元。

    (二)“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1.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细则》,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进一步规范随机摇号、检查事项的抽取、抽查频次的工作流程。2019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省局随机抽查事项分类,通过“地方协同监管平台”按20%比例随机摇号产生的20户企业、省市局按5%抽查比例派发至湟源县局的60户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检查结果正常的企业67户,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的有3户,停止营业未注销的2户,卫生不达标等其他问题的2户,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或者无法提供3户,办理注销1户,无法联系1户,有意注销营业执照1户,并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市场监管方面主要短板1项:湟源县未实现联通部门协同监管平台。

    2.行政审批事项情况:根据《关于取消下放和暂缓实施45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青政〔2019〕12号)和《关于取消和调整1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青政〔2019〕39号)的文件精神,湟源县政府办公室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取消1项,保留44项(其中调整6项)。经抽查我县涉及3个单位8项权力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落实到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项目资金未全部下达或到位

    1、湟源县县大华镇生活垃圾填埋及配套收集转运设施项目设计报告批复总投资4,652万元。截止审计日(2020年5月15日)未下达资金530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中。

    2、湟源公交客运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自有资金到位965.6万元,按设计报告批复自筹资金未到位1,363.08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中。

    (二)1个项目违规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

    县民政局实施的湟源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由中标单位实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6万元。

    整改情况:2020年9月11日,县民政局已将招标代理费5.6万元退还给中标单位。

    (三)1个建设项目设计未进行公开招标

    2018年2月15日湟源公共交通运输责任有限公司对工程设计分项未进行公开招标,按审计程序移交西宁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整改情况:目前西宁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正在进行调查审核。

        (四)1个项目未按期完工

    湟源县大华镇生活垃圾填埋及配套收集转运设施项目渗滤液处理站、设备、配备的铲雪车等还未招投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正在加紧项目进度。

        (五)1个工程进度缓慢

    湟源公交客运综合服务中心发车棚未完工、项目设备招投标工作尚未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总体工程量的67%,正在加紧施工当中。

    (六)违规在合同中约定按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县城市建设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我县大华镇生活垃圾填埋及配套收集转运设施项目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按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待工程全部竣工后,按工程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保金。

    以上正在整改的问题,审计局将持续关注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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