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湟源县委2017年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县委巡察组于4月10日至4月28日对和平乡、县水务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及践行市委“两个绝对”决定要求的情况;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情况;
(三)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四)执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情况;
(五)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各项措施的情况;
(六)遵守党规党纪情况;
(七)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情况。
二、巡察方式
(一)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受理信访、召开座谈会、列席会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反映。
(二)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巡察任务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李芳林
被巡察单位:和平乡
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和平乡政府门旁
来信地址:湟源县纪委巡察办 邮政编码812100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卢国宝
被巡察单位:县水务局
举报信箱设置地点:水务局门旁
来信地址:湟源县纪委巡察办 邮政编码812100
特此公告。
湟源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