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湟源县委《关于王宝宏同志任职的通知》(源委〔2021〕80号)文件精神,决定:
王宝宏同志任湟源县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