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湟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
当前时间:
湟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首页
  • 政务要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领导之窗
  • 魅力湟源
  • 政民互动
  • 投资湟源
  • 专题专栏
  • 湟源广告条
    首页>新闻>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文件

    关于降低湟源县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

    来源:县发改局  日期:2020-03-25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李怡青  浏览:0次  打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西宁市区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县于2020222日起降低了居民集中供暖用天然气价格。为尽快释放降价红利,湟源县启动气暖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现就降低湟源县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

    (一)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

    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由每月每平方米5.51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4.87元,每月每平方米下调0.64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

    (二)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

        1.机关事业等单位集中供暖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供暖

    价格由供暖单位与用户协商议定,按实际租赁或拥有产权建筑面积计收,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居民供暖价格每月每平方米4.87元基准价的10%。

    2.写字楼和营业性商业等其他非居民集中供暖价格实政府指导价,具体供暖价格由供暖单位与用户协商议定,按实际租赁或拥有产权建筑面积计收,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居民供暖价格每月每平方米4.87元基准价的30%。

    二、相关要求

    (一)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降低后,2019-2020年度采暖期多缴的取暖费,在充分尊重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清退或转至下年度冲减取暖费等方式,由供暖企业与消费者双方协商解决。

    (二)上述规定的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标准为用户最终到户标准,各供暖经营单位不得在上述规定价格标准的基础上加收任何费用。

    三、执行时间

    2020222日至2020415


    附解读链接: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7698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