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啟盛、杨广红、赵海霞、张秀海、何春香委员:
你们在湟源县政协第九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湟源县高级中学门前育才路实行单行道通行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单行道的设立要遵循道路通行的需要,一般是针对道路较狭窄、人流和车流量大、行车困难等问题,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生活的城区进行设置;我县高级中学门前的育才路,周边无住宅小区、单位和商铺,平时人流和车流量较小,只有在学生上下学时段车辆较多。故按照单行道的设置条件,育才路不宜设置为单行道。
联系人:张晓丽 联系电话:0971-2432759
湟源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