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1-12071500_8221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大华工业园区 | |
签发领导 | 发文日期 | 2021-12-07 15:10:17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信息员 | admin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2020年3月23日,《 湟源县大华工业园区管理运行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湟源县人民政府印发,现就《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加快大华工业园区建设步伐,规范工业园区管理,促进园区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八章,二十三条。
第一章共三条,总则。主要阐释了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适用范围及园区发展目标。
第二章共一条,管理机构。明确了园区管委会职能属性,对工业园区行使建设、服务、管理等各项职能进行了阐述。
第三章共一条,园区管理、建设发展资金。对工业园区管理、建设、发展资金来源进行说明。
第四章共三条,项目准入。从产业政策、管理制度规定方面明确了禁止入园的行业、企业类别,并对入驻园区企业供地方式及投资强度进行了说明。
第五章共五条,土地使用与管理。阐述了园区土地的使用范围、土地使用权获得形式、自然资源部门企业征用工业用地相关规定等相关内容。
第六章共四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业园区实行的各项规划、建设按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
第七章共五条,环境保护。对入园企业、项目从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相关要求和规定。
第八章共一条 附 则。本办法由大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件:湟源县大华工业园区管理运行办法(暂行)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