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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城关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城关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1-06-18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今年以来,全镇各村(社区)根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一些行业(领域)事故时有发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仍然较为严重,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管理不严不实等问题还存在。为遏制部分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圆满完成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根据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攻坚战时间

    20216月至20219月上旬,约100天。

    二、攻坚战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力度,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攻坚战任务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范围为全镇所有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并上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开展安全检查。

    1.去年以来历次省市县检查督查和专家会诊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的,对整改难度较大、时限较长的隐患问题是否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而继续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2.是否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加强安全管理,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危化品储罐是否进行温度、压力监控,是否确保冷却喷淋装置及报警装置完好,危化品库房是否确保通凤、防晒、防雷、降温设施完好,危化品是否规范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等情况;

    3.是否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4.对大型储罐区、长输油气管道,液化气装卸等可能因地震次生灾害造成重大事故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分析和评估,特别是督促企业对生产装置紧急切断功能投用、备用电源是否完好开展检查;

    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要重点排查罐区及装置区的抗震设防状况,防止因地震次生灾害造成泄漏爆炸事故;

    6.危化品安全生产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二)道路交通。切实加强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大型货运车、校车、旅游车辆、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和安全知识宣讲。

    1.加强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违规停车的宣传;

    2.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

    3.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等车辆从事运输的,校车超备载超员的;

    4.客运()站未落实三不进站、 六不出站制度的;

    5.不按规定进行危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产理的;

    6.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道路运输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7.对公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重点水域的隐患排查,对损坏的要设置警示牌,并及时治理,确保安全通行;

    8.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车辆在自然灾害所造成严重隐患的道路、桥梁通行,开展各类道路病害问题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9.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消防领域。以易燃易爆场所、商场、市场、地下经营场所、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群租房等九小场所,物流仓储及粮食储存场所,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预防等方面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2.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擅自关停的;

    4.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5.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不落实的;

    6.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未履行审核、验收、备案程序的;

    7.消防安全生产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四)非煤矿山。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巡查检查,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严查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开采盗采行为;

    2.严管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关闭状态的矿山;

    3.强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

    4.突出非煤矿山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监管;

    5.非煤矿山采空区、塌陷区和尾矿库坝体、周边山体稳定性溃坝等次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五)建筑施工。对全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巡查,强化对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符合施工资质的,未签订项目安全管理合同的,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管理人员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上级公司未对施工现场实施全面检查的,施工现场未有效执行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

    2.未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超规模危大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未邀请参与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

    3.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前未履行告知手续进行作业的,施工起重机械未按规定检测检验的,施工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与使用登记不一致的;

    4.施工现场未落实汛期、夏季安全管理措施的;

    5.对建筑工地和城市地下管网等加强施工现场监测监控、强化支护支撑、完善排水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

    6.对城市道路塌陷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及时设置警示牌,做到迅速妥善处置;

    7.山地、野外施工企业加强安全防护,做好防山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和防雷击等相关防御;

    8.未对从业人员参加安全责任保险的;

    9.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

    10.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业企业。开展冶金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

    1.存在冶金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

    2.违反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相关法规的;

    3.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作业车间建筑结构、除尘系统、生产场所电气设备及其线路不满足相关规范的;

    4.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的;

    5.涉氨制冷企业人员较多作业场所违反相关安全规范的;

    6.工业安全生产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七)城市燃气。针对燃气生产、经营以及充装、使用等方面开展开展专项整治。

    生产、经营方面: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2.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3.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

    4.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充装、使用方面:

    1.充装超期未检气瓶、非自有气瓶、液化气掺杂掺假等,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的;

    2.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3.城市燃气安全生产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八)特种设备。

    1.人员密集场所电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未按相关规定检验及维护的;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

    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大型活动。加强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宗教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按规定报公安机关审批,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县委、县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根据《湟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湟源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和县安委办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内容,要突出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对相关领域、重点监管对象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制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二)严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内容之一,并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三)精准配合执法。以高质量配合执法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村(社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县作风建设推进会精神,进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感恩奋进、拼搏赶超的姿态,配合相关部门精准执法,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四)做好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群等各类媒体载体,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要以第20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行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努力营造全民抓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村(社区)要建立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协同联动机制,健全自然灾害和救助体系,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充足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值班值守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尤其是爆炸、火灾、中毒、燃气泄漏等影响较大的事故信息。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善后工作。


    附件:关于《城关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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