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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湟源县2020年“脱贫光荣户”评选方案》的通知

    来源: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0-06-05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贫困群众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脱贫主体内生动力根据《青海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脱贫光荣户的通知>》(青扶组办[2020]11号文件要求评选自身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脱贫光荣户进行奖励。为认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表彰目的

    组织开展全县脱贫光荣户评选表彰,旨在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全县脱贫光荣户评选、表彰奖励工作,决定成立县评选表彰脱贫光荣户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高海银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啟成  县政府副县长

       员:张国文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陈  珍  县委办公室主任

    星胜周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卢宝林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罗永彪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永宏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伊联春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永昌  县财政局局长

    邹永生  县民政局局长

    颜生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严卓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明武  县审计局局长

     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卢宝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审定、脱贫光荣户名单的确定、公示公告及表彰等相关工作。 

    三、评选对象

    通过政策扶持,自身努力、勤劳致富,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评选方式

    “脱贫光荣户”的评选表彰活动,由各乡镇、村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方案,采取乡镇、村自下而上的评选方式进行,按照县级方案时间节点,形成推荐评选名单,统一上报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扶贫政策,严格实施扶贫项目,遵纪守法、诚信勤俭、自强不息、勇于创业、不怕艰难、勤劳致富奋力脱贫且精神面貌佳、内生动力强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典型代表能够得到县、乡镇、村“两委”班子及驻村工作队的充分肯定,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反响好。

    2018、2019年度已被评选为“脱贫光荣户”的不再评选,低保兜底户不予评选。

    六、表彰名额

    全县计划表彰奖励“脱贫光荣户”45户,依据2017年各乡镇经建档立卡“回头看”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数对表彰名额进行了分配(详见附件1)。

    奖励办法

    通过县、乡(镇)、村自下而上评选后,对最终确定的“脱贫光荣户”每户奖励价值1.5万元的生产物资,各乡镇根据农户实际发展需求进行采购,不做统一要求,但只限于发放相同价值的生产资料,坚决杜绝直接发放现金。

    评选步骤

    (一)通知公告(2020年5月15日前)。本活动方案以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通知。

    (二)推荐报名(2020年6月30日前)。各乡镇党委要根据分配名额,按照村民集中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向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湟源县“脱贫光荣户”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全县脱贫光荣户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评选出的脱贫光荣户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统计表、事迹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人选复审(2020年7月15日前)。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通过走村入户、个别访谈等形式进一步核实、审定,确定拟表彰人选。  

    (四)人选评审。(2020年7月31日)。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表彰人选报县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人选公示(2020年8月15日前)。经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拟定表彰人选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表彰宣传(待定)。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择期组织召开“脱贫光荣户”奖励表彰大会,主要媒体和有关网站以多种形式对表彰者广泛宣传。

     、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脱贫光荣户”的公开评选表彰活动,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相关单位、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评选工作。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评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选好、选优,确保质量。

    (二)严肃纪律,认真审核。乡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评选,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审核把关,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实,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的,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乡镇要营造鼓励先进的氛围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力争评选工作家喻户晓同时认真组织评选出的“脱贫光荣户”在全县开展现身说法巡回演讲,向贫困群众大力宣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理念,引导他们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健康向上新风,鼓励、支持和带动贫困群众靠自己的双手光荣脱贫。

    (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及物资采购相关要求,搞好奖励物资的采购。坚决杜绝以次充好、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在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的基础上,对需求物资数量较多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质优价低的供货商,并就售后服务与供货商达成协议。
        

    附件:1.各乡镇“脱贫光荣户”名额分配表

    2.湟源县“脱贫光荣户”基本情况统计表

    3.全县脱贫光荣户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




    各乡镇“脱贫光荣户”名额分配表



    时间:2020年5月6日

    序号

    乡镇

    数量

    备注

    1

    巴燕乡

    5


    2

    和平乡

    5


    3

    波航乡

    5


    4

    城关镇

    4


    5

    东峡乡

    3


    6

    日月乡

    6


    7

    申中乡

    7


    8

    寺寨乡

    3


    9

    大华镇

    7


    合计

    45


     

     

    附件2:




    湟源县“脱贫光荣户”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县级意见


    备注


    户主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全县脱贫光荣户推荐人选汇总表

    序号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乡镇

    村名

    脱贫年度



































































        

       

       附件:关于《湟源县2020年“脱贫光荣户”评选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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