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湟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登录]
当前时间:
湟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首页
  • 政务要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领导之窗
  • 魅力湟源
  • 政民互动
  • 投资湟源
  • 专题专栏
  • 湟源广告条
    首页>新闻>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文件

    关于上报《规范全县户外广告(公益)宣传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来源:县城管局  日期:2021-09-03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殷明礼  浏览:0次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户外广告(公益)宣传设置管理工作,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打造文明卫生、宜居宜业魅力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户外广告 公益宣传设置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宜居宜游、整洁靓丽的县城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对县城户外广告(公益)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完善管理规定,清理违法违章广告,严格标准、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彻底改变目前县城户外广告(公益)设置“杂、滥、乱、差”的局面,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制作精良、设置有序、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公益)新格局,提升县城形象。

    二、整治范围

    此次规范全县户外广告 公益宣传设置管理工作按照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全面提升的原则进行,重点对县城街道和各住宅小区的户外广告(公益)进行集中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分类治理,规范管理

    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各类户外广告(公益),特别是在山体、绿地内设置的广告(公益),并将摸底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结合实际开展分类治理一是对内容陈旧过时、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公益)设施,坚决予以拆除;二是对设施陈旧、残破、污损、缺失、掉色、画面模糊以及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广告(公益),要求责任单位限时自行整改;三是对设置期限已满失去时效性的广告(公益),督促户外广告(公益)宣传发布单位及时予以清除。

    (二)科学规划,严格控制

    按照“严格控制、分区合理、美观和谐”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合理有序设置户外广告(公益)设施一是依托山体、绿地、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置广告(公益)设施的,要求必须有统一规划,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方可设置;二是利用各类户外大型广告设施播放、发布广告(公益)宣传的,应按照《西宁市公益广告发布和管理工作指引》,列明设置事由、形式、内容、时限、效果等,经县城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三是应尽量利用已有的广告设施发布、刊播广告(公益)宣传内容,确需设置广告(公益)宣传设施的,其设计应符合地域特点,并与县城整体容貌环境相协调。提倡改变传统设置形式,将城市小品、城市家具等形式有机融合,以提高户外广告(公益)设施的设计品味。

    (三)保证质量,符合规定

    设置广告(公益)应当保证质量,内容符合下列规定:

    1.价值导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

    2.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3.语言文字使用规范;

    4.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

    乡镇、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设置、播放时政、法治宣传、思想道德、生态文明等类型的宣传广告(公益)时,设置、播放的内容应县委宣传部审核。宣传部门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定期制定时政类广告(公益)并组织实施。发布、刊播广告(公益)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时政类广告(公益)内容不得以工地围挡、软质横幅、门楣式LED屏等形式发布、刊播;法治宣传类、思想道德类广告(公益)宜采用街头小品等形式发布;生态文明类、公共服务类及其他类型的广告(公益)宜采用大型电子显示屏、门楣式LED屏、桥体广告、楼体广告、注水旗等形式发布,不建议采用护栏广告,杜绝软质横幅等发布形式。

    (四)保优劣汰,提高档次

    1.按照“布局合理、氛围浓厚、效果明显”的要求,注重减量化与品质提升并重,积极采取“主+辅”广告(公益)宣传形式,即以大型电子显示屏刊播为主,以楼体广告、墙体广告、桥体广告等户外设施发布为辅,多渠道、多层次高质量、高标准打造宣传阵地;

    2.充分提升广告(公益)宣传的档次和水平,取消易损坏、易脏污的人行道护栏广告宣传形式;不得在街道两侧的建筑物、人行道护栏、路灯杆、隔离栏等设施上随意张贴广告;悬挂喷绘类广告(公益)应利用墙体、铁架等形式宣传发布。

    (五)注重细节,营造氛围

    1.全县内任何形式的户外(公益)宣传,使用的语言文字、标语口号、图标符号应当标准规范,内容表述应准确,不得出现错字、别字、错误语句;

    2.以动画视频、图文图片等形式在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刊播广告(公益),播放时间应不少于10秒,确保宣传内容的可视性和持续性;

    3.门楣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时,商业广告(公益)和宣传标语之间应采用1至2个空格或其他分隔符隔开,确保每条宣传内容的完整性和易辩识性。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宣传阶段(2021年8月25日至9月5日)

    各乡镇对各自辖区户外广告(公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城关镇各社区对各住宅小区及背街小巷的户外广告(公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县城管局对县城主次街道户外广告(公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本着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6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认真落实户外广告整治要求,对各自区域户外广告(公益)进行整治,该拆除的依法予以拆除,该更换提升的按期更换提升该补办审批手续的必须按规定予以补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各乡镇、各单位对本单位、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规范全县户外广告(公益)宣传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于10月10日前报县城管局,县城管局组织人员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公益)设施的监管,保障广告(公益)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起到应有的宣传效用。

    (二)需要依法依规实施拆除的,各单位要提前制定预案,主动对接、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对按期限要求拆除的,县城管局配合各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三)各单位要按照户外广告(公益)治理的实际情况,做好前后比对照片收集、整理工作,建立规范整治台账,落实逐一销号清零制度。县城管局要严格执行动态跟踪问效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关于《规范全县户外广告(公益)宣传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494





    
    友情链接
    西宁"码上减负"
    线上问题检索反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