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1-05100000_8507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县应急管理局 | |
签发领导 | 发文日期 | 2021-05-10 00:00:00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信息员 | admin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同时结合近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该方案。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等法律法规。
三、出台目的
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照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排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4部分,包括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其中工作内容分为5个部分,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提出了主要负责人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定期组织演练;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否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是否为职工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焊、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要求。
工作步骤规定了具体时间,(5月6日至5月15日)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至7月15日)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抽查和总结阶段;7月20日前将大排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要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督办,要细查严管;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湟源县2021年重点时段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