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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湟源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

    来源:县交通局  日期:2021-07-15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颜生晏   浏览:0次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4部门《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湟源县在2019年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水平,确保“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省级示范引领向全国达标发展转变,不断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四好农村路”建设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带动县域产业经济发展,形成以国、省、县道为骨架、以乡道为支线、以村道为脉络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实现与国省干线公路以及城市道路的有效对接互通,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进一步优化路网布局,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全面提高,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养护体系全面建立,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健全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提高“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在农村公路中的比重,消除制约农村发展交通瓶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交通支撑。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成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董    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副组长:王瑞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张  森  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罗永彪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颜生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全忠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永昌  县财政局局长

    严卓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宝林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福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来明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汪海林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永宏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祁增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万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殷明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耀武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清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利局局长

    王承琰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帆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广怀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龙洪林  县供销联社主任

    姚辉章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世恩  大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宗源  东峡乡人民政府

    刘海鹬  日月乡人民政府

    陈谊军  和平乡人民政府

    郑红秀  波航乡人民政府

    颜凯行  申中乡人民政府

    刘文慧  巴燕乡人民政府

    杨文华  寺寨乡人民政府      

    秦启平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湟源县支行行长

    陈义章  县公共交通运输责任有限公司经理

    陈旭东  县丹噶尔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靳继勇  西宁供电公司湟源分公司经理

    陶治燕  中国电信公司湟源分公司经理          

    赵生海  中国移动公司湟源分公司经理

    刘海玲  中国联通公司湟源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颜生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四好农村路”发展列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加快建设交通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及省级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不断规范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确保农村公路安全耐久、经济适用、环保节约;落实部省信用监管相关要求,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农村公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公交、出租、货运、驾培、维修等企业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原则,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细化任务目标,“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健全以车辆购置税等重要资金“以奖代补”为内容的农村公路绩效考核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县域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地理、人文、文化传统等因素,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和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断提高“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保证辖区内等级公路比例逐年提升;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序实施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农村公路联网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衔接;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动较大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因地制宜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改善特色小镇、农林牧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础等交通运输条件;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用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旅局、县电力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扎实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效果显著,县、乡、村农村公路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维持较好,路域环境有效改善。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开通旅游专线,更新新能源客运车辆,加快湟源县公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应用,提高乡镇农村客运站综合服务能力,配套完善客运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推进交通一卡通在农村客运的应用,建立农村客运财政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融合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网点、电商、农民合作社等多种服务功能。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局、县供销联社、县公交公司、县出租车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发展共建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各方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结合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农村公路及沿线卫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识,保证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真正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交通运输环境,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在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岗位,帮助农民创收增收。同时,严格落实“七公开”制度,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话语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就业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发挥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精心组织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强化部门之间联动协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自然生态、风土人情、传统文化融入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做到公路与沿线周边乡村风貌、田园风光、农业园区充分融合着力打造一批路面技术状况良好、交通基础设施完善、绿化景观服务设施完善、安全设施完善、标线完整、路域环境整洁的以阿家图至铧尖公路为典型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示范路,全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八)提升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安装联网售票系统,提升汽车站站务系统智能化管理,实现省内联网售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对县域内高客、公交、出租客运车辆、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接入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实现网监控继续推进科技治超源头监管联网联控平台运用,加强治超源头治理及提高治超联网联控能力;委托第三方完成农村公路路况核查自动化检测评定实现与交通运输部公路信息联网共享推进农村公路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逐步建成集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于一体的农村公路综合协调管理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警大队,县公交公司、县出租车公司

    (九)强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通过争取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查机制,保障农村客运安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持续保持在农村公路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县交警大队,县公交公司、县出租车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创建步骤

    (一)部署宣传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行业部门政策支持,同时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提升社会知晓度,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创建业务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标准及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对标创建标准内容积极有序推进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作质量。

    (三)自查迎检阶段(7月10日-8月30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标创建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整改到位;向各单位收集创建资料并装订成册,对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逐级提出申报,迎接核查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把“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健全联动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有序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见效。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交通、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主动作为,牵头做好创建举措推进统筹协调确保工作实效

    完善考核机制。“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影响“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推进的,实行限期整改、谈话提醒等措施予以督导落实。

    强化跟踪督导。交通、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定期开展督导和评估,跟踪分析创建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矛盾问题,适时调整政策取向,提升创建实效。


    附件:关于《湟源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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