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Y/2021-12090000_8604 | 发文字号 | 责任部门 | 县市监局 | |
签发领导 | 发文日期 | 2021-12-09 00:00:00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信息员 | admin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西宁市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制定了本方案。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出台目的
本方案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始终把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更加注重依法、综合、系统、源头整治,着力健全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推进药品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药品高质量发展助推健康湟源建设,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贡献湟源力量。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及质量可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围绕强化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强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明确了20条具体任务。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强化督导考评、强化社会共治、强化法制宣传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附件:《湟源县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http://www.huangyuan.gov.cn/index.php?s=news&c=show&id=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