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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4号)

    来源: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日期:2022-05-18  信息员:admin  签发领导:  浏览:0次  打印

    根据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12号)要求,为高效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于5月18日(7:00至13:00)对重点行业及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湟源县辖区医疗卫生、养老福利、仓储冷链、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进行1天1检。 2.湟源县辖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文体旅游、宾馆酒店、两站、公共交通(含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商超、药店、理发、农贸市场、环卫、物业保洁、保安、餐饮服务、营业大厅、银行、公共场所等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从复工上班前一天开始进行1天1检。二、检测时间2022年5月18日7:00至13:00三、注意事项 1.请辖区重点行业及高风险暴露行业从业人员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2.辖区内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单位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有序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上岗或从业。3.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或者身份证,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及时返回单位。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注: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湟源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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