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湟源县委《关于刘清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源委〔2022〕69号)《关于马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源委〔2022〕70号)《关于严卓才、王世明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源委〔2022〕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严卓才同志任湟源县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王世明同志任湟源县供销联社四级调研员;
马 静同志任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永昌同志任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车晓琴同志任湟源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倩霞同志任湟源县大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郦小龙同志任湟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1年);
白 玲同志任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祁宏福同志任湟源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彦海同志任湟源县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谢启伟同志任湟源县交通运输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永全同志任湟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马生辉同志任湟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一级主任科员;
方玉蓉同志任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二级主任科员;
裴宗录同志任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主任科员;
海生兰同志任湟源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免去:
刘清明同志湟源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利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赵 鑫同志湟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文辉同志湟源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谢永武同志湟源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红十字会会长职务;
张海鹏同志湟源县城市建设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湟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