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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噶尔传统饮食文化(一)——手抓羊肉和羊杂碎

    来源: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日期:2021-12-07  信息员:薛生琴  签发领导:冯贵军  浏览:0次  打印

    新闻摘要:丹噶尔四面环山,四周高山大多在4000米左右。县城呈盆地状,河谷地区平均海拔在2000米以上,浅山平缓地区近3000米,湟水河西源入巴燕峡,东出戎峡,南源药水河从日月山脚下发源,在城南注入西源。由于地处高寒,农业不甚发达。其先民为西羌各部,以游牧狩猎为主。公元前61年,汉后将军赵充国以军屯戎边,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在漫长的2千多年的岁月中,丹地先后为羌人后裔、鲜卑、吐蕃、回纥、吐谷浑所居。无...

    丹噶尔四面环山,四周高山大多在4000米左右。县城呈盆地状,河谷地区平均海拔在2000米以上,浅山平缓地区近3000米,湟水河西源入巴燕峡,东出戎峡,南源药水河从日月山脚下发源,在城南注入西源。由于地处高寒,农业不甚发达。其先民为西羌各部,以游牧狩猎为主。公元前61年,汉后将军赵充国以军屯戎边,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在漫长的2千多年的岁月中,丹地先后为羌人后裔、鲜卑、吐蕃、回纥、吐谷浑所居。无论是角厮啰(吐蕃赞普的后裔)的青唐城,鲜卑人的南凉国,也不论是藏族的吐蕃王,还是蒙古族的固始汗,都和中原的汉族政权分分合合,时而和平相处,时而战乱不断。但作为百姓,在河湟地区总是世世代代杂居相处,形成了游牧民族的草原文化和汉族为主的农耕文化的交融,这一点从丹噶尔独特的饮食文化上表现的尤为突出。

      早年间,湟水中上游的民间流传着“睡热炕,走北川(指大通),吃手抓,到丹噶(尔)”的顺口溜,可见丹噶尔(湟源)“手抓”的出名。就连《丹噶尔厅志·卷五·风俗·“饮食类”》都中记载:“阖境人皆喜食羊肉。依蒙、番俗,六、七人共煮肉一大块,重十余斤,手裂而啖,同席皆然,不以为谦,家常所食,亦用以请客,唯需盐、醋、蒜三种(作料)以助滋味。八、九月番羊多时,几于比户皆然,谓之手抓羊肉云”。青海的藏系羊品质独特,肉质鲜美,绝无膻味,为蒙藏牧民日常主食之一。当地居民及农家也受牧民影响,喜欢吃羊肉,当地人之所以把它叫“手抓羊肉”,就如《丹噶尔厅志》所记那样,七八个人煮十来斤羊肉,“手抓撕食”,这纯粹是牧民风俗。煮肉时,一般不会像现在的人

    把肉分割成小块,而是把腰部以上的一大截鲜肉(即肋条)整块放入凉水锅内,用文火慢慢地煮。按牧民风俗,肋骨、腿骨不能砍断,否则便视为不敬。牧民煮肉时不洗血污,煮沸后也不潎浮沫,也不放任何佐料和盐,只煮到六、七成熟,割食时尚有少许未凝固的血水。捞出来,放到木盘中,上面插上小刀,端到客人面前,看客人身份不同,请他取食不同部位,例如,如果是女婿上门,就给他脖子骨或脊梁骨;据说目的是看能否将结构极为复杂、难以分解的脖子骨,脊梁骨卸开,把肉吃尽,以检测该女婿会不会过日子;如果是长者,则敬上胸骨、尾骨,因为胸腔骨、尾骨上的肉肥而不腻,正好敬客。在牧民家中吃“手抓”,切不可直接用嘴啃食,就会被嘲笑,因为他们认为只有狗才会用嘴啃,人有手,有刀,怎能像狗一样呢?另外,一定要把骨头上的肉用刀刮下来吃干净,否则就是没教养,不礼貌。吃“手抓”的过程中,牧民用刀礼俗很有讲究:给客人吃肉用的刀时,将刀柄刀背对着客人捧上,自己持刀时,也不能将刀刃对人,否则将视为不友好或敌对。所以,牧民持刀吃肉时,无论大人小孩,一律是刀背向外,刀刃向内,刃向己方割食,而不是向外削;一般左手拿肉骨,右手持刀,向内斜割,右手大拇指按着肉块割下来的小片肉,这样割下来的片肉就夹在刀和大拇指之间,用刀送入口中,口唇触到肉片,刀即向外退出。看牧民吃手抓,就像看惊险的杂技表演。眼看着锋利的刀刃在唇齿间闪动,但有惊无险,从不见有谁的嘴唇被割破。另外,他们卸羊肉骨时,从不用斧砍,而是以利刀顺着各个关节解开,各个都是庄子笔下“解牛”的“庖丁”。丹噶尔人吃手抓,基本上承袭了蒙藏牧民的习俗,所不同的是煮沸后,因为要喝鲜美的羊肉汤,所以要潎去浮沫,还要在羊肉汤里放佐料,主要是当地的产的花椒,内地产的草果。吃肉时还要摆上蒜泥、陈醋、肉汤里撒上芫荽、葱沫“以佐滋味”。但汉民不会用刀,只是“手撕嘴啃”,反而远不如牧民“文雅”。

    “杂碎”是用“下水”做成的。“下水”是指牛、羊等家畜的头、蹄、内脏,是宰杀牛羊后的副产物。湟源由于地区关系,一年到头草牛草羊的屠宰量较大,自然这“下水”就多。藏区牧民一般很少吃“下水”(仅当狗料),这就给比较贫困的当地居民带来了机会,屠户们把这些将要扔掉的头、蹄“下水”收集起来,下功夫收拾干净:头被放到火炉上燎,烧掉了毛,刮洗干净,显得金黄鲜亮,肚(即胃)、肠清洗干净后显得白、嫩、滑、亮,当然,心、肝、肺也洗净一起下锅,煮烂后切碎装碗,洒上芫荽(内地人叫香菜)、葱沫,灌上原汁原汤,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杂碎”就到了顾客面前。

     

    “杂碎”加工虽然功夫大,但成本低,价钱也不贵,所以深受清晨进城卖柴草的农民兄弟的欢迎。当年,小城里有好几家卖“杂碎”的,本地人叫“羊头铺”,他们通常是上午去“捡下水”、 “燎”羊头,下午到河边洗羊头、洗肠肚,晚上下锅煮,天不亮就开始出售,天亮时就要卖完,太阳出山时还在卖羊头的就要被人笑话。可见当时买卖既红火,他们又很辛苦。其中在小城比较出名的是一家韩姓“羊头铺”,据说还传了好几代。民国时,湟源文人李作英曾给韩家“羊头铺”写了一副对联,上联是“大羊头小羊头头头有肉”,下联是“长肥肠短肥肠肠肠有油”,横披是“好大伞代”(伞代是牛羊的皱胃)。该对联直白滑稽,不无戏谑之意,却对仗工整,恰如其分,通俗晓畅,幽默诙谐,多年以后还流传在百姓中间,街谈巷议,给小镇的百姓带来了快乐。

    另外,丹噶尔半农半牧的藏族农家(从前叫“家西番”)和城乡中等人家宰羊待客时,往往也装“三肠”做“下水”,但和“杂碎”有区别,叫做“全羊席”。当然并非清宫全羊席,而是“丹噶尔全羊席”。所谓“三肠”是指肉肠、面肠、血肠(或肝肠)。肉肠是把心、肺、肉剁碎,加葱蒜、调料等,装进洗净的肥肠(即大肠)里,和香肠类似,下锅煮熟:面肠是把面(主要是豆面)用羊肉汤加盐、调料、油脂(清油或羊油)搅成糊状灌入洗干净的米肠(即小肠)中,下锅蒸或煮;血肠是将羊血加盐、调料灌入洗干净的米肠,肝肠是将羊肝剁碎,加少许羊肉汤搅成糊状灌入米肠中,入锅蒸熟,血肠和肝肠讲究一个“嫩”字,不能煮的过久,只是在开水锅里烫一下就可以了,当地人是不等到血完全凝固,也就是七八成熟就要出锅,否则就不好吃了。这种吃法内地人是很不习惯的,绝不敢吃,只有本地人独享其乐。吃“三肠”,喝了羊肉汤,炒了肚片,然后吃“手抓羊肉”。这就算吃了全羊席。这是湟源人待客吃羊肉最隆重、也是最有特色的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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