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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湟源县副总林(草)长深入和平乡开展巡林巡草工作

    来源:县林草局  日期:2023-04-19  信息员:李 涛  签发领导:蒋友胜   浏览:0次  打印

    新闻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林(草)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发挥林(草)长制工作的职能作用,4月17日,湟源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副总林(草)长袁渊,在县林(草)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和平乡开展巡林巡草工作。期间,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了资源管护、森林草原防火以及林(草)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县副总林(草)长袁渊强调,林草工作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而林(草)长制是推动林业发展的重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林(草)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发挥林(草)长制工作的职能作用,4月17日,湟源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副总林(草)长袁渊,在县林(草)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和平乡开展巡林巡草工作。

    期间,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了资源管护、森林草原防火以及林(草)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县副总林(草)长袁渊强调,林草工作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而林(草)长制是推动林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一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林(草)长制工作的重大意义,乡(镇)、村(社区)两级林(草)长要压实护绿管绿责任,充分发挥护林员、草管员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巡林巡草工作,通过调研调度、督查巡查,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日常巡林等方式,针对重点时期、重要节点以及问题多发易发地区,明确巡林重点、加大巡林力度,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手续,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守好生态资源红线。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周边环境的生态保护,既要考虑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也要注重林草地资源的保护,真正做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三要科学谋划,发挥林(草)长制指挥棒作用,强化各项措施,抢抓春季绿化造林的黄金时节,进一步提升全县绿化美化水平,为深入推进湟源高质量发展夯实绿色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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